69看书网 » 玄幻小说 » 妖龙狂神最新章节列表 » 第252章 六皇子 (1/2)

第252章 六皇子 (1/2)

文/我妖选咬金
妖龙狂神 | 本章字数:763.74万字 | | 妖龙狂神txt下载 | 妖龙狂神手机阅读

“六皇子!”

“六皇子!!”

“……”

喧嚣震天,呼声不断,很多弟子涨红了脸,神情兴奋。

六皇子在神风营的人气,达到了恐怖的地步。

就连观战台上,一些长老人物都是面带惊色。

六皇子可是当今皇室之中最为优秀的人物。

对方这一次之所以会出现在神风营就是为了调查他弟弟宇文拓之死。

一个皇子就这样死了,虽然可能是青狼营出手,但这件事情必须要调查的水落石出。

林峰静静的站在原地,看到此情此景,不免眉头一皱。

他已经猜测到这个不该出现在这里的六皇子可能是因为宇文拓而来的。

而对方的出现,无异于给了皇朝一个最大的底牌和仰仗,怪不得呼兰博会依然要对付他林峰。

原来是因为六皇子的出现。

少顷,林峰又渐渐舒展了眉头。

战台之上,他与皇朝弟子公平一战,即便是六皇子也无话可说吧!

六皇子伫立在远处的凉亭中,他的脸色极其平淡,没有因为无数弟子的欢呼,而有丝毫改变。

仿佛这一切,本该如此。

他走到哪里,都是万众瞩目。

时间缓缓流逝。

一炷香时间之后,大长老从观战席上站了起来。

“肃静!”

大长老一声轻喝吗,待全场安静下来之后,徐徐开口。

“此次决赛分为积分赛和排名赛,积分赛分别在五座战台同时进行,每组积分最高的两人,进入前十名,。”

“排名赛则排出十大弟子的名次。”

“现在开始积分赛,每组二十人,共十九轮,每轮十场战斗,胜一场积一分,平一场不加分,败一场负一分。”

“现在,一百名弟子,开始抽签分组。”

大长老说完,众弟子纷纷上前抽签。

林峰有些诧异,没想到决赛还是采用分组战斗。

这虽然节省时间,但却不是完全公平。

因为,若是几名十大弟子,被分在了一组,必定有人会被提前淘汰。

若是在同一座战台,进行九十九轮比试,每轮五十场战斗,那才是最公平的比赛方式。

只不过,那样的话,至少需要几天时间,才能结束比赛。

不过,显然林峰多虑了。

这一点,长老们早已考虑。

十大弟子单独抽签,被分散在了五个组,每组两人。

林峰抽到了二组。

这一次积分赛没有编号,每个人都要分别于其他十九人战斗。

抽完签之后,林峰便走到第二座战台,静静等待了起来。

这时,何阳君也向二组战台走了过来,他看到林峰,顿时脸上布满了戏谑的笑容。

“呵呵!林峰,我们同组!我都有些迫不及待了!”

何阳君大喜,同组就意味着他将会和林峰对上。

一旦对上,那他还不是完虐林峰!

和何阳君一起的,还有两名青年,均是灵武境六重巅峰修为。

这两人也是皇朝弟子,同在第二组。

“何师兄,对付他,何需劳烦你出手!”

其中一名紫袍青年阴阴一笑,道:“林峰,你很喜欢生死之战嘛!要不等会我们也来玩一场?”

紫袍青年眸中闪过一缕杀机,他不怕林峰不答应。

他知道,这个林峰胆大包天,狂妄自大,必会应战。

“林峰,你敢不敢战?若是不敢,那你还说退出比赛吧!”

另一名黑衣青年,也是一脸冷笑。

林峰闻言,淡淡的瞥了几人一眼,淡漠道:“如你们所愿!”

林峰答应的很干脆,就算对方不要求,他也会有这个要求。

见林峰答应,几人面上顿时布满了笑容。

就算林峰不答应,他们在战台上也不会留手。

答应了,当然更好不过。

待所有人分好组,比赛也即将开始了。

林峰所在的第二组,不仅有何阳君这位外门前十的弟子,还有另外一名外门前十弟子。

此人正是费狂,外门十大弟子排名第五。

看到这人,林峰不禁想到了在关武城之时,遇到的那位烈阳宗弟子石龙。

此人身材和石龙差不多,身高足有两米,面容粗狂,高大威猛,全身肌肉盘扎,气势迫人。

炼体强者!

林峰不用想也知道,此人必定是炼体高手。

“哈哈!这第二组,也没有高手嘛!”

费狂来到第二组战台下,扫了林峰等人一眼,大嘴一咧,哈哈大笑。

“哼!费狂,你也不要太得意!”

何阳君看到费狂嚣张的姿态,顿时冷哼一声。

费狂说第二组没有高手,明显是不将他看在眼里。

“怎么?何阳君你不服气?”

费狂脸带轻蔑之色,道:“这第二组,也就你能陪我玩玩了,等会让我看看你有没有长进!”

“哼!不会让你失望的!”

何阳君冷冷的道。

不过,面对外门排名第五的费狂,何阳君明显得底气不足。

何阳君可是清楚费狂的厉害,普通的大武师七重武者,对方几招就能撕了。

面对这种高手,何阳君根本没有什么把握。

不过,何阳君也不担心,就算他败给了费狂,依旧能进入外门前十。

因为每组有二人可以进入前十,这第二组,除了费狂之外,何人是他的对手!

此次分组,十大弟子分布如下。

第一组:陆少云,段冰叶。

(快捷键 ←) 上一章:第251章 不该出现的人物章节列表下一页:第253章 灭(1/2)(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