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玄幻小说 » 谜罪最新章节列表 » 第561章 替天 (1/2)

第561章 替天 (1/2)

文/洛阳虎
谜罪 | 本章字数:138.55万字 | | 谜罪txt下载 | 谜罪手机阅读

林晓晓一脸后怕道:“我……原来还是这样,我以为她是要我当替罪羊,背黑锅,没想到她连我都想杀。”

这时刑队长突然问道:“你认识甄燕吗?”

林晓晓一脸茫然地反问道:“谁?甄燕是谁?黄敏的某一任女友?”

我也是服了,什么都能联想到黄敏身上,看来林晓晓对黄敏的情史也不是不满的。

如果甄燕是凶手,那么利用黄敏的微博把林晓晓引过去的就是她,能知道黄敏的微博密码,很显然她密切关注黄敏等人不止一段时间了。

但是林晓晓却说不知道甄燕。

刑队长说;“李威的未婚妻。”

林晓晓更茫然了:“李威又是谁?”

得,我明白了,林晓晓根本不知道李威和甄燕的存在。

这就奇怪了,甄燕到底是用什么方法盯上林晓晓的,甚至选了这么合适的一个人来当替罪羊。

还是说林晓晓在撒谎,她仍然隐瞒了一些事情,并不是如她自己所说的那样是收到信息后去了黄敏家里,而是她本身就是凶手。

我正在沉思,忽然看到门外徐凌急匆匆走过,神色不同于以往的沉着。

“发生什么事了?”我心里咯噔一下,直觉不妙。

“贺阳?”徐凌转过头来:“你在这里?我正要去找你。”

她走进来,关上门,从口袋里掏出手机:“你快看看。”

我来不及多问,接过她的手机就看了起来。

论坛上刚发上去的一张热帖,从发帖时间来看是半小时之前,但是帖子热度以极快的速度在飙升,标题后面很快出现了一个小火把,标明这是一个热帖。

点开帖子,首先撞进眼帘的是几张照片。

第一张照片是一个女人跪在地上,低着头,摆出忏悔的样子,她的面前站着一个男人。

正面小丑!

我拿着手机的手忍不住一抖,男人打扮成小丑的样子,一只手的手指上夹着一张扑克牌,另一只手上则是拿着一把刀。

至于照片的环境,我扫了一眼就认出来了,正是李威和甄燕的出租房。

这么说,这个跪在小丑面前的女人……是甄燕?

我仔细分辨了几眼,虽然照片色调昏暗,女人又是低着头的,看不清具体样貌,但是她的身形和发型确实与甄燕相符。

所以这个人真的是甄燕?

正面小丑为什么会去甄燕家里?

第二张照片是甄燕倒在血泊当中,手里握着刀子,小丑已经不见了人影,地上只留下了一张扑克牌。

发帖的楼主说自己疯狂崇拜正面小丑,照片里被杀的女人叫甄燕,小丑之所以找到甄燕,正是因为前不久在阳光苑发生的骇人听闻的一家灭门惨案的凶手就是甄燕。

警察到现在都没有破案,反倒是正面小丑提前找到了真凶,甄燕已经跪在小丑面前坦诚了自己的犯罪行为,并请求小丑施行天罚。

楼主认为小丑不是杀人,而是在替天行道,是在替愚蠢的警察买单,要不是警察迟迟都破不了案,也就不会劳动小丑了。

最后楼主呼吁小丑多查一查以前没有破的案子,争取尽早破案。

我去!

这简直是把所有警察的脸按在地上摩擦啊。

“查出是谁发的帖子了吗?”

徐凌急匆匆说:“正在查,感觉跟上次于母事件不是同一个发帖人。”

我也是同样的感觉,这次的楼主措辞明显更为激情,偏向性和主观性用词都非常多,文字中对于正面小丑确实有毫不掩饰的崇拜。

徐凌说:“我刚好在看论坛,刷到这张帖子后立刻以警察的身份给论坛管理员发了站短,要求他们立刻删除帖子,也给局长打了电话,想必此时局长已经在着手处理这件事了。”

我问道;“甄燕家里去看过了吗?今天不是让甄燕和李威都来警局协助调查吗?包子!包子!”

越说越是烦躁,我扯着嗓子喊道,没喊来包子,把刑队长的另一个手下给喊过来了。

“贺顾问。”他满头大汗地跑过来。

“你们不是派人联系过李威和甄燕了吗?人呢?”

“李威说自己在上班,请不出假来,不过五分钟前我刚联系过,他已经在来的路上了。”

我几乎是大声吼道:“甄燕呢?”

“甄燕本来说会在两点钟到,但是……”

“现在已经三点半了!”

那个手下被我压得满头大汗,满脸茫然:“电话没打通,我们正准备直接去他家里找人。”

徐凌抓着我的胳膊说:“贺阳你别着急。”

“着急也没用。”我有些无力地挥挥手,把手机仍在桌子上,让他自己看帖子:“甄燕死了。”

“什么?”他大吃一惊,立刻拿起手机,刷了一会儿,抬头茫然道:“帖子被删了。”

我接过手机一看,果然,帖子已经被删除了。

“你刚才说李威已经在来这里的路上了是吗?”

“是的。”

“等李威来后把他带到审讯室,我们有话问他。”

打发走这个人后,我顾不上追问徐凌为什么会来这里,急匆匆地打开审讯室的门,强压下心里的焦急,说了句:“老邢。”

虽然我没有开口,但是刑队长毕竟是个人精,从我的脸色上就能看出大事不妙。

不过他也没有露出分毫,七平八稳地又问了林晓晓一些问题,才合起记录本,对包子说道:“你带她去签字,跟她父母一起。”

包子点点头,向我

(快捷键 ←) 上一章:第560章 真言章节列表下一页:第562章 行道(1/2)(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