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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三章 第一起凶杀案 (1/2)

文/雍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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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6月21日。

一夜间,翻海龙举家离开牡市,浩浩荡荡,叱咤风云的牡市一哥,就此没落。

很少有人敢相信这件事,因为以翻海龙的势力,就算是警察拿到证据尚且需要支吾一阵,怎么会说放手就放手?

人们在遇到理解不了的事情时,都会自己创造理由,寻求自我安慰,宗教信仰的本质就是如此。

所以,牡市的街头巷尾开始流传起一种猜测,说是我邓青和鬼影联手将翻海龙铲除的,目的是控制牡市的黑白两道,警匪一家。

而收购翻海龙的产业,被人们说成是鬼佬七所为,欲东山再起。

可结果发现,鬼佬七的确拥有了腾海公司的股权,但他没有自己经营,而是选择拍卖,并且所拍卖的对象,都是些正规企业、商场名人,没有一个黑道人物。

我不知道他们花了多少钱收购的腾海公司,但想来绝不会高于市价,鬼佬七和鬼影,狠狠赚了一笔。

是日,连明给我打来电话,一大早警局收到了数十条锦旗,横幅,皆是赞颂我为牡市除去一害的语句,我让连明将他们扔掉,翻海龙虽然倒下,但我并没有赢,昨晚的行动也并非是我一人所为。

我心里清楚的很,翻海龙的覆灭,我只能占三分之一,鬼影占三分之一,局长占三分之一。

不用上班,我上午呆在家中陪伴戚雅和孩子,戚,丈夫和孩子就是一切,那些牡市的风云变化和她丝毫没有联系。

中午吃过饭,我独自前往市中心,找到了一家准备出售的门市店面,跟老板谈了许久,最后定下来二十万的成交价格。

我要给戚雅开一家花店,实现她的梦想。

二十万的数字,对于我来说还是过于庞大,这些年攒的工资加在一起,也不过十一二万,剩下那一半钱,就要想办法去借。

走在喧嚣的街道上,我拿着手机犹豫,我是一个不愿意借钱的人,金银好还,人情无价,我这个特殊的身份一旦欠下人情,某些时刻会掣肘自己的想法,铸成差错。

最后,我选择了给戚老打电话。

我并没有说借钱是为了给小雅开花店,只是说自己有些难处,急需用钱。

戚老根本没有多问,二十分钟后我收到银行短信通知,十万元进账。

我很惊讶,亦很愧疚。

我交付定金后,给店面老板一星期的搬运时间,至于证件转换,则由他和我一起去办。

看着近六十平米的店面,我心中喜悦难掩,决定一星期后装修好,给小雅一个大大的惊喜,我相信她看到一定会比我更加开心。

我去菜市场买了些蔬果,正准备回家时,手机铃声响起。

来电人是连明。

“喂?”我微笑着问道:“怎么了?”

“青哥,牡市南区发生一起凶杀案!”

我下意识想要问在哪儿,但话到嘴边却犹豫下来,沉默后道:“我还有一个星期的假,案子就交给廖云海去办吧。”

“青哥,你真的准备放手不管?廖云海那家伙的能力你也知道,现在孙治和徐福龙都被架空,他能行么?”

“行不行不是你应该思考的,局长既然让他坐这个职位,咱们就任其为之,不然你想跟局长作对不成?”

“这......”

“就这样吧,有消息你通知我就好,等我放完假在回去接手工作。”

说罢我挂断电话,深呼吸一口气,心里暗暗骂道,牡市怎么还有凶杀案,这些疯子就不能消停一阵么?

回到家里,跟戚雅吃完饭,白件。

“你怎么来了?”我正坐在沙发上给戚雅削苹果,看到白飞燕不解问道。

“发生案子,你不去警局,我就只能给你送来资料被。”

我皱起眉头,“廖云海怎么说?”

“他说个屁,案子情况都没弄明白,就怀疑是死者的妻子所为,闹的人家差点和我们的警员打起来。”

我冷笑一下,将白件接过,低头快速扫视着,戚雅很乖的抱起孩子坐在旁边,没有说话。

报案时间是傍晚六点,报案人是死者的丈夫,名叫包喜贵。

死者叫做李美琴,牡市人,死亡原因是窒息,而令我很惊讶的是,凶手在杀死李美琴后,选择将她的眼睛、鼻子、耳朵、舌头等五官割下,好好的一张人脸变得血肉模糊。

在现场的勘察过程中,除包喜贵和李美琴外,未发现多余的指纹,而且门没有被破坏,除李美琴被杀的厨房中有挣扎痕迹外,没有其他打斗、撕扯留下的线索。

据包喜贵所说,他下班回到家中,发现妻子呈“大”字型横躺在厨房中,已经身亡,于是没有犹豫,直接拨打了110。

目前犯罪现场的情况并不明朗,从文件中也看不出一二。

“飞燕,你觉得凶手是谁?”我抬起头打趣问道。

白飞燕气鼓鼓的坐在我身边,“我哪知道,丧心病狂的人多了,我就是法医,破案的事还是你们去想吧。”

“我不是神,坐在家里就能猜到凶手,不过廖云海将目标锁定在死者丈夫身上,还是有一定道理的。现场门锁没有撬坏,客厅、卧室、卫生间没有打斗痕迹,没有丢失金钱、珠宝,说明凶手并不是冲着钱来的,可以刨去抢劫犯或者入室偷盗的可能性。

仇杀现象明显,割去五官显然是一种报复性极强的行为,查查李美琴和包喜贵的日常关系怎么样,再决定调查方向吧。

希望这是一起仇杀,凶手的目标只有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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