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都市小说 » 一品国将最新章节列表 » 第327章 通敌罪证 (1/2)

第327章 通敌罪证 (1/2)

文/古哥欠
一品国将 | 本章字数:904.11万字 | | 一品国将txt下载 | 一品国将手机阅读

只听轩辕英雄开口:“意图谋刺国将,罪同谋反!”

“警卫师团调动,来保卫我的安全。”

“这些,是否合情合法?”

听到轩辕英雄的话,康平和樊月云互相对视一眼。

他们终于放下心来。

如果单单这一点,那么轩辕英雄可输定了。

当即康平回答:“国将,您说的合情。”

“但是,您的处置却不合法。”

樊月云也说道:“没错!有人意图谋刺国将,此等大罪确实该办。”

“但是此事发生在我的辖区,当由我知府衙署来处理。”

“而不该由国将您调兵进城来处理,你这样是越权了!”

两人相互配合,气势一下子就抬了上来。

轩辕英雄似笑非笑。

“是吗?”

他淡淡发问,语气风轻云淡。

樊月云目光凛厉:“国将,家有家规,国有国法!”

“王法早已经规定,军中和衙署互不干涉。”

“您这样率兵进城杀人,已经违背王法!”

她的话,到最后气势提升到了极点。

康平却挥手微微示意樊月云冷静。

无论谁对当世国将气势凌厉,可不是一件明智之举。

随后康平笑道:“国将,您位高权重,还请您能理解我们这些小角色的难处。”

“这军队是军队,衙署是衙署,这是两套完全不同的系统,各有职权。”

“这军您最大,军中的事情是您说了算,军事你想要怎么处理我们都不敢有异议。”

“但是这衙署的事情嘛……还请国将勿要干涉,将伸过来的手缩回去。”

康平虽然面带笑意,但是话却如刀。

看到樊月云和康平这样同当世国将凌厉对抗,三大巨头眼中越发欣喜!

陈爷低声激动道:“太好了!我们有机会活下去了!”

傅老也低声道:“只要熬过今天,凭借我家在帝都的关系,绝对能够活命的!”

魏老同样高兴:“我甚至可以荡尽家财,花钱免灾,我知道有人愿意为了我魏家家产帮我!”

三大巨头内心越发欢呼雀跃。

只要能过度过这一劫,只要人能够活着。

那么凭借他们的人脉和地位,千金散尽最后也会还复来。

赚钱对于到了他们这个地位的人来说,简直就是一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

他们现在,只求保命!

毕竟命没了,可就回不来了。

那些族人、保镖和混混们,眼中也变得越发明亮起来。

所有人都望向轩辕英雄,等待着他认输。

只有站在一旁的夜枭眼中闪动着对这些人的轻蔑和鄙夷。

因为。

当世国将,从不会输!

不败军神,从来不败!

果然!

轩辕英雄笑了。

“我听懂你们的意思了。”

“军事归我管,衙署的事归你们管。”

“可是如此?”

他脸上的笑意,宛如在嘲笑眼前的人。

樊月云回答:“国将,正是如此。”

康平的眼中,却涌动出一丝疑惑。

他对轩辕英雄更为熟悉,他已经有了一种特殊的预感。

他感觉那名运筹帷幄,决胜于千里之外的绝世将星,仿佛已经掌控了战局!

这名军神,总能在敌人自以为已经稳操胜券的时候,给予敌人致命一击!

此时。

轩辕英雄说道:“那么我可以告诉你们,今天这件事,乃是军事。”

“军事,归我管。”

“你们这些衙署的人,可以自己退下了。”

康平和樊月云听到这话,心中都大为诧异。

此事发生在省城之中,乃是衙署直接负责。

这种事,何时成为了军事?

他们想要解释,但是却都没有开口。

因为他们面前的乃是当世国将,这等人物,难道会不懂得这些基本概念吗?

当然不会!

他必有依仗!

轩辕英雄微微笑问:“你们不信?”

樊月云朗声回答:“空口无凭,如何让人信服?”

康平也说道:“国将,我知道您这样说一定有您的依据。”

“还请您将依据让我们看看,这样我们回去对上头也才有个交代啊。”

轩辕英雄轻轻一笑。

只见他微微挥了挥手。

夜枭恭敬地递上一份文件。

轩辕英雄抓过文件,将封口撕开。

“知道这是什么吗?”

“这是三大家族通敌的罪证!”

“如今我国刚和北方强国在边境上发生冲突,前线将士还在浴血奋战,守卫国土!”

“而国内三大家族享受着荣华富贵的同时,却依然贪心不足,为了财富而投敌卖国!”

“他们向外敌泄露军事机密,企图置我军将士于险地!”

“你们自己说,这事算不算军事?”

“是军事,就归我管,是我说了算!”

“你们想要证据,那就自己好好看看吧。”

说完,轩辕英雄将手中的资料扔在了康平和樊月云的面前。

陆佩芸急忙上前,将文件捡起来递给康平和樊月云看。

两人阅览完文件,面色都是一变。

文件之中,罪证确凿!

两人都万万没想到,三大家族居然还私通外敌,泄露龙国军事机密!

而还活着的魏老和傅老两人,更是吓得魂飞魄散。

“我们到底是怎么……败露的?”

他们自以为这件事做得隐秘,却没想到居然还是被

(快捷键 ←) 上一章:第326章 他还有什么底牌?章节列表下一页:第328章 顺我者昌,逆我者亡!(1/2)(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