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玄幻小说 » 鸿蒙霸体诀最新章节列表 » 第783章 炼器大赛 (1/2)

第783章 炼器大赛 (1/2)

文/鱼初见
鸿蒙霸体诀 | 本章字数:949.96万字 | | 鸿蒙霸体诀txt下载 | 鸿蒙霸体诀手机阅读

“刚好十招!”

“锵!”

话冷,人更冷!

剑狂,人更狂!

荒盟主峰,四下寂静无声,但每个人的心中,却是升起了滔天巨浪。

败了!

神曜剑府三大剑尊之一的“巨力剑”,此刻浑身染血,跪在了萧诺的面前。

所有人都不可置信的看着眼前这一幕。

这一刻,众人内心产生的震撼程度,丝毫不弱于当初在巅峰战场上斩杀浪千寒的时刻。

甚至还要胜过当时。

要知道,易业修成名已久。

他是和缥缈宗初代宗主罗枫同一时期,且齐名的人物。

就是这样一个强悍的存在,竟然败了。

……

“刚才那是什么招式?”凡仙圣院副院长闻钦沉声问道。

商衡,姚晴芝皆是摇头。

“不知道!”后者郑重的回答道“刚才那剑招,我从未见过!”

闻钦继而叹道“此子潜力巨大,前途不可限量!”

姚晴芝点点头“我还是第一次看到九转宗师极境越级战胜入帝境四重的。”

“他的帝体强大,剑招也超凡,这次神曜剑府,算是丢尽颜面了。”

“……”

“呼!”

凛风萧瑟,霜寒弥漫。

千疮百孔的主峰广场上,萧诺身上的人皇战衣逐渐收敛下去,其身上的水墨色长袍随风轻舞。

易业修跪在地上,无力起身。

他的身上起码有近百道剑伤,其中超过三分之一是贯穿伤。

“你,你到底是什么人?”

易业修语气虚弱,眼神充满不甘。

在易业修看来,哪怕是巅峰时期的罗枫,也不可能掌握如此出神入化的剑术。

就算把《天葬七式》修炼到极致,也达不到如此恐怖的伤害。

面对易业修的询

问,萧诺面无表情。

其淡淡的说道“今日是荒盟的重要日子,我高抬贵手,饶你一命,至于天葬剑,从当初罗枫被你们逼走的那天起,就不再属于神曜剑府……以后,莫要再来讨剑,否则……斩!”

说罢,萧诺手腕一转,天葬剑侧向一挥。

“轰!”

一道剑波,扫荡出去,浩瀚剑威,震慑十方。

神曜剑府和太祖教的众人无不身形一抖,精神一颤,甚至有人,双脚颤抖,站立不稳。

甚至连太祖教的护宗长老阳丞都不由的往后退了一步,一滴冷汗从额头掉了下来。

这一刻,他们皆是被萧诺给骇破了胆。

反之,荒盟众人,无不士气大振。

“太强了!执剑首席真的太强了!”

“哈哈哈哈,有萧诺首席在,我荒盟何愁不兴?”

“……”

荒盟众人,振奋不已。

萧诺眼角冷逸,更显睥睨,其扫向神曜剑府众人。

“滚!”

神曜剑府一行人个个脊背发凉,不敢与萧诺对视。

尤其是那沈燃风,就跟烂泥一样,跪在地上。

毋庸置疑,沈燃风绝对是最惨的一个,他来的时候,压根就没想到今天会是这样一种结局。

原本,沈燃风是想着前来耀武扬威的。

可没想到,“威”没有扬成,反而被荒盟反向给立了一波威。

接着,神曜剑府的几个人慌慌张张的扶起易业修和沈燃风,然后悻悻离开。

太祖教的阳丞也不敢再多说一句话,他的实力和易业修相当。

易业修败得如此惨烈,那他自然也不敢自讨苦吃。

看着离开的太祖教,神曜剑府众人,荒盟众人

欢呼不断。

商衡面露赞许之色,他说道“此子有勇有谋,难怪院长会对他如此器重。”

闻钦,姚晴芝亦是赞同的点点头。

对于萧诺放走易业修的做法,三位副院长是非常认可的。

原因很简单,现在的荒盟,还不能够与神曜剑府彻底撕破脸皮。

易业修是什么身份?

没有人不清楚!

对方不是普通人,而是神曜剑府的剑尊!

他要是死在了荒盟,那后果可就相当严重了。

到时候,神曜剑府一定会展开报复,哪怕有凡仙圣院在后面兜底,荒盟以后的日子也不会好过。

而,萧诺选择留下易业修和沈燃风的性命,也算是做事留一线,给了一点缓和的余地。

虽然这余地不大,但有胜于无。

所以,在三位副院长看来,萧诺此举也是在为整个荒盟考虑。

当然了,萧诺目的已经达到了,他向仙穹圣地各大宗门证明了一点,荒盟拥有一位堪比入帝境的顶尖战力。

荒盟在这个地方,是可以站稳脚步的。

开宗典礼,继续开始。

尽管有了这么一个插曲,但影响并不大。

……

下午时分!

荒盟的后山!

一群白鹤展翅翱翔,穿过溪涧谷壑。

“什么时候回凡仙圣院啊?”商衡开口询问道。

此刻,凡仙圣院的三位副院长站在萧诺的身边。

萧诺不假思索的回答“应该要过几天吧!”

顿了顿,萧诺问道“对了,我们荒盟的弟子,可以去凡仙圣院吗?”

“当然可以,只要有能力通过考核!”姚晴芝笑道。

萧诺笑了笑“那近几年怕是不行,凡仙圣院的考核那么难,

而我们荒盟弟子的太低了。”

姚晴芝道“低,是因为东荒的灵气太稀薄的原因,等荒盟弟子接触到的资源多起来,成长速度就快了。”

萧诺点点头,没有否认。

(快捷键 ←) 上一章:第782章 刚好十招章节列表下一页:第784章 入帝境之上(1/2)(快捷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