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9看书网 » 校园小说 » 娇闺最新章节列表 » 第九百七十二章 监国 (1/2)

第九百七十二章 监国 (1/2)

文/卿若佳人
娇闺 | 本章字数:532.66万字 | | 娇闺txt下载 | 娇闺手机阅读

顾奕到底没有拗得过顾颜七。

因为在顾奕收到了一封信。

信中用宁芷君威胁他,不得离开洛阳城,要不然见到的就是宁芷君的尸体。

许是对方的目标并不是顾颜七。

许是对方知道,就算是用宁芷君威胁顾奕,让顾奕交出顾颜七,顾奕也不会答应,所以提也没有提顾颜七。

许是……

不管是哪种可能,只要顾奕身在洛阳城,那么宁芷君的命暂时就保住了。

不过顾奕也不是那种单纯被牵着鼻子走的。

他提出了一个意见,那就是见宁芷君一面,否则他不介意鱼死网破。

对方答应了。

代价是,损失了埋在顾家的钉子。

全程一点也没有提过顾颜七,让顾奕松了一口气的时候,不由又提了一口气。

他们是真的对小七没有兴趣还好,若是最终目的是小七,却用这个来麻痹他们……那么更加说明了小七的危险性。

但是顾颜七坚定的不走。

最终黎越一人朝着北方战场而去。

与黎越一同离开洛阳的是,是给彦流若的一封密信。

而越地的政务一下子压在了顾颜七的头上。

顾奕处于风头浪尖,是不适合再接手这些的。

毕竟并不是所有人都信服顾奕的,总有一些人,实际上是对顾奕充满嫉妒之心的,在这种情况下,不落井下石就是好的,更加不可能去拥戴顾奕的。

而皇室……黎越只能呵呵。

所以,只有顾颜七是最合适的。

毕竟顾颜七是黎越的准王妃。

只要黎越一日在位,顾颜七就拥有一日的权利。

但是,大部分人是不相信女流之辈的。

哪怕顾颜七曾经为国争光。

但是监国不是谁都能做的。

若是随随便便一个女流之辈都能监国,那么他们这些朝臣的脸往哪儿放?

很多大臣们摩拳擦掌等着上朝的时候给顾颜七一个下马威,让顾颜七知难而退。

但是越王殿下都离开洛阳三日了,顾颜七一直没有开早朝。

反而是字啊洛阳城内大肆搜捕不知犯了何罪的犯人。

于是那些想要倚老卖老的大臣们焦急了。

因为顾颜七的手段实在是太强硬了。

但凡反抗者,抓捕人员有杀无赦的权利。

在抓捕的途中,已经有不少人,死于抓捕人的刀下。

洛阳上下,人心惶惶。

因为顾颜七抓的人根本不分种类。

有普通百姓,有商铺掌柜,有军营之人,也有官场之人。

更加让朝臣大惊的是,礼部的一个侍郎也被抓了,还差点被当场杀无赦。

一时间,朝臣们心中对顾颜七有了一丝敬畏和恐惧。

顾颜七女罗刹的名声也打出去了。

若是有心人,一定会发现,被抓的这些人都有一个特点,那就是曾经是宁轻语的入幕之宾。

“主母,地下牢已经满了。”夜风被留下来辅佐顾颜七,这对老搭档,曾经一起上阵杀敌,现在又……

顾颜七从来就没怪过夜风,若是当年夜风不顾一切的打晕自己退到安全地带,她反而会对夜风起隔阂。

“再抓来人的时候塞刑部吧。”顾颜七闻言怔了一下,有些不可置信,毕竟那些人可是和宁轻语有过床上关系的人!居然偌大的地下牢都盛不了,宁轻语也真是……

够厉害的!

“属下会派人盯着刑部大牢的。”夜风道。

“盯紧了,至于审讯的时候……适当的让刑部参与即可。”顾颜七揉了揉眉心,重生以来,到底是惫懒了一些,一下子处理这么多事情,有些头疼。

“您是怀疑刑部有内奸?”夜风问道。

“小心一些罢了。”顾颜七道。

今生的宁轻语比前世更加的不要脸,甚至连尊严都出卖,已经没有宁轻语做不出来的事情,势必要小心一些。

要不然很容易阴沟里翻船。

“主母,您真的不要批复一下奏折吗?”夜风最终还是忍不住问道,他瞅了眼已经堆积如山的奏折,嘴角一抽。

本以为主子就是最懒的人了,没有想到顾小姐也这么懒。

“这个啊!”顾颜七冷笑,“全都烧了吧。”

夜风张大嘴,都能够塞进去一个鸡蛋了,“这不妥吧!”

“不但全部烧掉,而且要在群臣面前烧掉。”顾颜七道,“明天便开早朝吧!”

三天的时候,想来那些官员们应该知道自己该怎么做了!尤其是自己加了这把火之后!

至于还是想要闹事的人,她不介意杀鸡儆猴。

越哥哥既然全权交给自己,自己就有这个权利。

若是不服?

好!请移出越地!

还有那些想要让越哥哥将越王之位让出来的……真是想的不要太美!

“您不看一遍再烧吗?”夜风还是觉得顾颜七这么做太任性了。

“这些奏折,你觉得会有其他内容吗?”顾颜七嘲讽的道,“你若是不放心,可以挨个检查一下。”

夜风看着那堆积如山的奏折,有种生无可恋的感觉,但是作为一个认真负责的好暗卫,夜风还是在熬了一个下午兼一个通宵的时间,检查了一遍。

结果自然是……顾颜七是对的。

夜风虽然很疲倦,但是却也惊叹不已。

同时也有些脸红。

为了方便,顾颜七最近一直都是住在越王府的,见到夜风双眼黑眼圈,不由笑道,“怎么,死心了?”

“您也太料

(快捷键 ←) 上一章:第九百七十一章 我在,便是震慑章节列表下一页:第九百七十三章 杖责八十,以儆效尤(1/2)(快捷键 →)